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按照国家、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桦甸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组织桦甸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的执业律师和执业法律工作者,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会议由李立坤副局长主持,他首先传达了桦甸市刘慧军市长的讲话精神,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制定了《桦甸市司法局“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预案》,成立了以桦甸市司法局王立民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就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实行报告制度。行业内相关人员通过工作群,每天下午2点,在律师工作群和法律工作者群报告有无涉及“大鹏房”问题;二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严禁代理“大棚房”及类似案件;三是相关人员要做好人民群众政策宣传和具体解释工作;四是高站位,提高责任意识。工作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从大局出发,“不打擦边球”,不作负面舆论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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