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84号)、《关于推进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吉人社明电〔〕5号)要求,做好老农保参保人员“清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农保清退范围
凡是于年12月至年12月参加老农保的人员(包括:义务兵,村干部、民办教师等),均在此次清退范围内。
二、现行政策规定
1.根据现有政策,凡是参加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属于重复参保的,必须退保。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将老农保基金合并入城乡居保帐户当中。
目前我市仍有多人未来办理退保或合并业务。由于缺乏有效联系方式,我局暂时无法与这些人取得联系。请广大市民登录桦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或白癜风照片白癫疯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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