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8月29日开始,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取视频抓拍的方式,对以下几种不按规定临时停车违法行为进行即时抓拍:一、在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停车;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在交叉路口、桥梁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三、在公共汽车站及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四、在路边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未立即驶离;五、城市公共汽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您:驾车出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安全驾驶。供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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