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目前春耕与“五一”假期叠加,群众短途旅游、走亲访友、聚会聚餐、春耕生产等出行需求增多,私家车、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一些车辆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各类交通事故隐患也逐渐暴露,风险无处不在,责任重如泰山,为了保障大家交通出行安全、畅通,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1、要注意骑乘两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
2、严禁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3、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4、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5、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车尾部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行人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7、雨天、雾天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易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您的安全是我们交警的心愿,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祝您一生平安!
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4月28日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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