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监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桦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细谋化、抓落实、强监管、严执法、重宣传,扎实推进动物检疫监管提升年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桦甸市动物检疫监管水平显著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桦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公开招聘9名协检员,协助屠宰场官方兽医人员开展检疫工作,强化动物检疫工作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桦甸市检疫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通过与政府多次申请,桦甸市财政拨付了16.4万元经费,配备了9部“动监e通”,以及“瘦肉精”快速检测卡等,不断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驻场官方兽医加大对屠宰场监督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理。桦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5台次,累计检查“四类场所”和养殖大户家、运输动物备案车辆13台,立案查处1个屠宰企业,罚款金额2万元。在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3头病死生猪,在官方兽医监督下,货主按要求将病死动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力开展培训宣传工作,面向官方兽医、协检员,培训动物检疫规程、规范填写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杜绝检疫申报难、出证难的现象,切实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程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厌其烦地对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以及备案车辆承运人进行宣传,告知其在屠宰、运输、经营等环节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落实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督促管理相对人知法学法,增强守法意识。
信息来源:吉林动物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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