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纯国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煊、张建军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峰,副市长李亚南,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博轩,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代表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一是人事任免;
二是审议桦甸市公安局对十八届人大代表刘忠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事项;
三是接受辞呈。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命:
修立宇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宏浩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军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
修立宇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免去:
刘宝明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刘志余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马波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桦甸市人大常委会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