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商园区已初具规模,具备创业、孵化、培训、物流、仓储、展示等功能,可为电商从业者搭建起一个抱团发展的公共平台,为互联网创业人群营造一个政府提供配套服务的集中空间。为确保园区的电商企业和创客尽快入驻,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园区招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招商范围
(一)优先入驻电商孵化中心的企业和个人
1.大中专毕业生;
2.有志于自主创业、具有培养潜质的待业及失业人员;
3.复员退伍军人;
4.返乡农民工;
5.处于创业初期的电商企业、个体工商户;
6.电子商务配套企业。
(二)优先入驻电商创业中心的企业和个人
1.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店主;
2.转型升级的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3.冷链、物流、仓储、快递企业;
4.电子商务配套的其它服务企业。
二、入驻园区企业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入驻个人须具有电商创业热情,有一定的电脑操作基础,年龄需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
(二)入驻企业须在桦甸市境内注册登记(法人企业或个体)。
(三)入驻企业和个体主营业务为从事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业务活动。
(四)入驻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并遵守园区相关管理规定。
(五)入驻园企业和个人经审核后须加入桦甸市电商协会(网商联盟)。
三、入园企业和个人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免两年办公经营场地租金;
(二)免两年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水费和电费(基本办公用电);
(三)免两年宽带上网费(自带电脑);
(四)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五)免费提供展示场所;
(六)提供外出参加展会机会;
(七)以最优惠价格提供本地产品;
(八)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快递等配套服务。
四、入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1.由企业法人或个人到桦甸市电子商务办公室领取《入园申请表》;2.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同时,创客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二)受理。电子商务办公室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查。
(三)审查。电子商务办公室汇总报名表,提出建议名单,经桦甸市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并公示。
(四)签署协议。经公示无异议,企业或创客人员与桦甸市新合作公司和桦甸市商务局签署入驻协议。
(五)正式入驻。签署入园协议的企业和创业人员必须在5天之内全面入驻园区,正式开展工作。
五、报名时间
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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