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41号),使我省多缴多得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政策性落实!
具体政策是,凡是在年底前已经参保的人员,年底前申请趸缴的(男年满40周岁、女年满35周岁),仍可按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60%为缴费基数进行趸缴,累计趸缴年限与首次申请趸缴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不得超过20年。趸缴后再连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即可领取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例如:赵某,男,年6月1日出生,年6月1日年满40周岁,年7月首次参保至年6月,年7月首次申请趸缴.
赵某首次申请趸缴前实际缴费年限为8年,为了退休时享受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年赵某可选择一次性趸缴12年(20-8=12)或者分段趸缴(但累计不得超过12年)。按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60%进行趸缴。
如赵某选择按60%趸缴,其缴费金额为:
元×12年=元
特别说明:
趸缴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限于在趸缴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随养老关系转移。
特别提醒:
年底前已参保人员,只有在年底前申请趸缴才有优惠哟!
桦甸市社会保险局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哪里好白癜风治的好吗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