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于仲秋一行,赴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围绕“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环保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了调研座谈。
7月24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于仲秋一行,赴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围绕“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环保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了调研座谈。
桦甸市分局领导汇报了干部队伍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于仲秋局长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
于仲秋局长对桦甸市分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开展好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要紧紧围绕执法这个核心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
二是要尽快适应好垂改上划后的身份转变问题,妥善处理好分局与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是在档案管理上要加强,做到执法档案、人员档案细致化、准确化;
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恪守党员干部和职业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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