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精准对标力求实效
——桦甸市疫情防控远程视频延伸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新路径
针对近期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我市部分行政区已经被定为高、中风险地区,群众的法律需求不能因疫情影响而被压抑和遏制,面对传统实地面对面的法律需求不能充分供给的现实困境,桦甸市司法局根据市政法委《关于加强远程视频公共法律服务的通知》(桦政法发12号)要求,快速响应、主动作为、精细部署。专门制定了在疫情期间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质量不打折的一系列举措。
桦甸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特制定《桦甸市关于做好远程视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远程视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表》,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远程视频受理、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
《通知》明确基层司法所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负责接待、受理、提供群众所需的远程视频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业务申请诉求。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对群众诉求能自行处置和答复群众的,可通过联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处置和解答;不能处置的,可申请向辖区司法所(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请接待处理。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可通过联系乡镇(街道)的法律顾问帮助协调处理和解决,对于不能处置的,需要远程视频协助处理的,要将案件情况和申请诉求填写到《申请远程视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表》,按照流程通过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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