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驻桦企业投资发展软环境,桦甸市采取多项有力举措,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企业过上“宁静日”。
扎牢涉软的笼子,规范涉企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市24个市直部门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的建立和录入工作,确定随机抽查事项项,其中8项已按照抽查计划完成随机抽查。实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审核备案制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对内容和范围相同或相近的检查,原则上一律合并,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等现象。
加快治软的步伐,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桦甸市22家行政机关单位,49家社会团体协会进行了收费专项检查,责成存在问题的部门及协会立即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涉及环评、安评、能评、可研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编制并公布《桦甸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5项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和停征19项事业性收费,降低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多万元。开展涉企“四乱”问题整治活动,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成立由法制办、发改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案件倒查、谈话询问、实地走访和受理举报等方式对11个重点涉企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18个问题,做到见物见人见细节。
延伸查软的触角,保持高压态势。设立投诉处理举报中心,依托省投诉举报专线,实行软环境投诉限时答复制,定期向市级领导反馈答复情况并全市通报,全年共接待来访80余件,受理投诉举报问题线索39件。实行软环境建设明察暗访制和定点监测制,建立监测点22个,聘请软环境监督员名,组织暗访21次。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查处涉软案件14件,涉事责任人均受到党政纪处分。
锤硬惩软的铁腕,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将软环境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作为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损害发展软环境、产生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消息来源:桦甸市政府
本期编辑: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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