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广州市南沙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
为做好广州市南沙区返(来)吉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
20日开始,
吉林省多地
发布重要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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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
关于做好广州市南沙区返通来通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2月20日,广州市南沙区报告一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做好广州市南沙区返通来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6日以来,凡到过广州市南沙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广州市南沙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通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地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2月21日
蛟河市
蛟河市关于加强
广州市南沙区返(来)蛟人员
排查管控的公告
年12月20日,广州市南沙区在对入境隔离酒店工作人员进行例行监测中,排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为入境人员隔离酒店普琳酒店勤杂工作人员。经专家组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即按照《蛟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蛟市防办发〔〕号)文件要求,对12月6日以来,从广州市南沙区返(来)蛟人员进行排查。从广州市南沙区返(来)蛟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去广州市南沙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对广州市南沙区按中风险区管理。对来自广州市南沙区返(来)蛟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管控,并落实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
四、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广州市南沙区返(来)蛟人员的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广州市南沙区返(来)蛟人员立即报告。
五、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六、引导城乡居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重点对近期从广州市南沙区进入或返回我市,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属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21日
桦甸市
桦甸市关于
对广州市南沙区返(来)桦人员
加强排查管控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州南沙发布,年12月20日,广州市南沙区在对入境隔离酒店工作人员进行例行监测中,排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为入境人员隔离酒店普琳酒店勤杂工作人员。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12月6日以来广州市南沙区返(来)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由专医院就诊。
二、要加强网格化排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12月6日以来广州市南沙区返(来)桦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公共场所、重点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要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重点人员进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作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要前往发生疫情地区。
三、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
四、要强化居民防护措施。冬季是各类传染病的高发期,建议广大市民积极接种疫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不到有疫情的地区出行。
监督举报-、-
桦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21日
吉林市龙潭区
龙潭区关于加强广州市南沙区疫情
输入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46号)
年12月20日,广州南沙发布:排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实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2月6日以来广州市南沙区来(返)龙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社区(村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12月6日以来广州市南沙区来(返)龙人员严格居家隔离14天,并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不能提供的人员要按疾控中心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所有广州市南沙区来(返)龙人员均要接受14天健康随访。若当地连续14天无续发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排查管控措施自动撤销。
三、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广州市南沙区来(返)龙人员追溯排查,继续做好对中高风险地区、其他重点地区以及境外来(返)龙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广州市南沙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广州市南沙区来(返)龙人员,并进行报告;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社区(村屯)等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五、近期如非必须不要前往广州市南沙区,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广州市南沙区返龙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龙后按照我区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冬季为呼吸道传染病频发多发的季节,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报告流行病学史和接触史。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全体居民要遵守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决定、通知、公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指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了解相关信息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