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今年继续对稻谷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玉米、大豆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政策。为方便广大农民朋友售粮,特将玉米、大豆和稻谷收购政策、售粮注意事项等以信函的方式通知如下:
一、年国家对玉米、大豆采取“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政策。即玉米、大豆收购价格由市场自主形成,同时国家给予适度种植补贴,国家不再出台收购价格;不再设定收购时限而是由收购企业根据需要常年收购;不再布设收购库点而是采取多元化收购主体入市收购。
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
(一)收购价格。稻谷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0元,以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执行。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稻谷为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二)收购库点。以桦甸电视台公告的收购库点为准,同时公开质价标准、监督举报方式。各收购库点将挂牌收购。
(三)收购时限。自年10月10日起至年2月28日止。
三、售粮注意事项
一是要适时售粮。广大农民朋友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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