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吉林市、辽源市分别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吉林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辽源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
这些典型案例分别是:
吉林市纪委市监委通报
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厕管理处处长杜景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1月至年10月,杜景君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37万元。年3月,杜景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收缴。
桦甸市桦郊乡劳动保障所所长高海涛等人公款旅游问题。年6月,高海涛和桦甸市夹皮沟镇劳动保障所所长曹现义、常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宋伟成、公吉乡劳动保障所所长张晓峰、红石砬子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刘晓莹、金沙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孙海波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年4月,高海涛、曹现义、宋伟成、张晓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晓莹、孙海波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已退还。桦甸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就业局局长王立新未认真履行职责,就业局会计宿磊未认真审核票据,导致上述人员借机旅游,并将产生的费用公款报销。年4月,王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宿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磐石市吉昌镇马蹄村监委会主任李忠华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年3月10日,李忠华操办乔迁宴,收受礼金元。年4月,李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退还。
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宪峰、武装部长兼会计孙丽红虚开发票套取现金支付单位聚餐和宴请费用问题。年4月至11月,刘宪峰、孙丽红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其中1.13万元用于支付单位聚餐和宴请费用。刘宪峰、孙丽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4月,刘宪峰、孙丽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林市纪委市监委)
辽源市纪委市监委通报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辽源市国信公证处主任胡明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问题。年8月以来,胡明仁一直使用35.1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面积标准26.19平方米;年1月至7月,经胡明仁同意,该单位违规向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1.27万元。胡明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全额上缴财政。
辽源市国信公证处副主任王树德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款旅游问题。年8月以来,王树德一直使用19.9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使用标准;年11月,王树德借培训之机,到杭州、郑州和信阳等地游览,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5元。王树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财政。
辽源市西安区退管中心行政办公室主任徐世伟公车私用问题。年1月17日,徐世伟在下班后驾驶单位公务用车送亲属回家。徐世伟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辽源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吉林市纪委市监委辽源市纪委市监委
监制:李大川
主编:刘畅
责任编辑:米果
编辑:裴晶莹
校审:卢文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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