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大队红石中队在省道S线公吉乡加油站以东巡逻执勤时,由西向东方向驶来一辆客车,向里望去发现客车内多人站立,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截,示意该客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吉B某号营运中型普通客车,系个体营运客车,该车核定载客19人,驾驶人李某与乘务员朱某在明知实际载客严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情况下,仍实载41人,超员22人,超员比例高达近.8%。按照新修改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属危险驾驶。当日,桦甸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李某与朱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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