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桦甸历史》
第一卷
(连载二十六)
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1945年11月桦甸解放以后,中共桦甸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吉辽省委的指示精神,曾派工作队分别深入到永吉村、苏密沟和公吉一带,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和平分公有土地运动。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党自抗战以来实行的削弱封建剥削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这是抗战胜利后党的土地政策的一个重大变化。《五四指示》的基本内容是:将地主阶级剥削农民占有的土地转移到农民手中;不可侵犯中农的土地;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不可将农村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办法用于城市工商业。《五四指示》还规定了土地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的《五四指示》,吉南根据地所辖各县都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地委和各县抽调大批机关、军队干部组成土地改革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发动群众,搞好土地改革试点工作。1947年10月10日,《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后,各县土改运动掀起了高潮。1947年8月17日,中共吉林省委制定《全省今秋至明春的土改计划》,计划到1949年3月末,全省全部完成土地改革。10月24日,中共吉林省委发出《关于新区农村划分阶级问题的指示》,指出必须谨慎而正确地划分阶级。12月14日,吉林省委根据东北局的指示,又发出《关于新区土改工作的补充指示》,对新区土改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指示。
1946年,中共桦甸县委、桦甸县民主政府转移到松花江以东地区后,在红石砬子、桦树林子、横道子区及夹皮沟特区,领导群众进行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工作。
1947年,全县普遍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以后,全县掀起第一次土地改革运动的高潮。当年12月下旬,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全县掀起第二次土地改革运动高潮,到1948年3月末,全县土地改革运动告一段落。
1947年11月初,中共桦甸县委召开了第三次群众工作会议,学习中共中央10月10日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研究贯彻和落实的方法。会后,县委组织了2个土地改革工作团,共109人,在二区(大勃吉)、七区(八道河子)、八区(金沙)进行土地改革试点,然后,领导各地群众,在全县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运动是一项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革命。千百年来,广大农民深受地主的剥削压迫,自己没有土地,用两只手为地主耕种土地,得到的是极其微薄的收入,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们十分渴望拥有自己的土地,过上富裕生活。但是,长期被奴役,使他们对地主有着惧怕的心理,渴望得到土地,却又怕难成事实。为了解决农民的思想顾虑,把群众发动起来,土改工作团下到农村以后,根据“大胆放手,走贫雇农路线”的方针,通过访贫问苦,个别串连,召开贫雇农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思想发动,让农民诉苦、挖穷根,并且组织群众学习中央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学习时,先由工作团成员全文通读文件,然后进行讨论。群众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尽管大胆地提,由工作团成员进行解释。反复强调,要解除思想顾虑,有共产党做主,什么人都不怕。解放了,人民当家作主了,一切都由人民说了算,地主、富农的土地必须分给农民,他们再也不能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长期以来,由于受“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封建迷信思想的毒害,受“种地交租,天经地义”、“借钱给利,合情合理”的愚昧观念的束缚,一部分贫雇农对地主、富农为什么富,贫雇农为什么穷,究竟谁养活谁的问题认识不清。有人竟说:“还是有钱的人养活穷人,就说耪青,是人家出的土地、牛犋、吃的、用的,咱们是两个肩膀抗个嘴去吃人家。”也有的说:“咱们挨饿受穷,那是‘八字造就’,命里该然。”只有少数人认为:“不给财主干活,他有1000垧地光能长草不能打粮,咱们是一只手养活财主,一只手养活自己,没有咱们他就活不了。”
针对这种情况,就必须解决谁养活谁的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能否挖掉封建剥削的老根,贫雇农能不能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和地主、富农作斗争,土地改革政策能不能在贫雇农心中扎下根的大是大非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县委因势利导,广泛发动群众,在全县农村开展一场“谁养活谁”为主题的挖穷根大讨论。
通过讨论,广大农民提高了思想觉悟,明确了阶级界线。认识到,贫雇农的穷根在地主、富农的无情残酷剥削里。要想拔掉穷根扎下富根,必须按照土地法大纲办事,打倒地主,分掉他们的土地,消灭封建势力。这样,穷人才能不受剥削,才能彻底翻身。有的贫苦农民气愤地说:“谁说贫雇农命里注定该受穷,都是‘白爪子’用“倒四六”的租子、‘大加一’的利钱坑穷的!”广大贫雇农纷纷表示:“有共产党撑腰,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得消灭封建,挖掉穷根!”在县委的领导下,广大群众充分发动起来,积极地投入到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来。
为了更好地进行土地改革,全县各村屯在县委土改工作队的帮助下,普遍建立了农会。通过贫雇农的选举,由苦大仇深,立场坚定,办事公道的贫雇农骨干组成了农会。在农会的领导下,建立起民兵队、妇女会、儿童团等组织。
为了完成土改这一伟大的历史任务,各地农会都订立了“农会公约”。确定了斗争任务、阶级路线和革命纪律。各农会的农会公约内容基本一致,大同小异。农会公约的内容是:
1、农会是又劳又苦的穷庄稼人,为了翻身而组成的有力量的团体;
2、农会是屯里的“头行”,一切农会说了算;
3、农会领头斗地主、坏蛋、大户(指富农),把他们剥削去的房子、牲畜、粮食、衣服等拿回来,分给没有这些或缺少这些东西的人;
4、农会会员要决心和穷人一条心,狠心和地主、坏蛋、大户斗争;
5、中流户(中农)是穷人的朋友,不动他一针一线;
6、农会会员不许护小头(护已),不许独裁,不许拿公家东西胡作非为;
7、农会会员是买不动,糊弄不了,吓不倒的好汉;
8、凡地主、坏蛋,不能是农会会员,反对农会,背后开小会,就是反对穷人;
9、拥护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拥护民主联军;
10、以上九条,为农会公约,也是法律,谁犯就办谁。
农会公约,充分体现了一切权利归农会,这是广大贫苦农民群众的心愿。七区(八道河子)当石河子村农会,在大门上贴了一幅大字对联,上联写着:穷人手拿武器翻身坐天下;下联是:地主富农在穷人面前倒下去。横批6个字:谁敢哼个不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贫苦农民真正站起来了,坚决地同封建势力斗争到底。
桦甸县由于“公有土地”多的特点,对地主、富农阶级成份的划分,不依据占有土地多少为主要依据,而是以是否参加劳动和剥削程度为标准。在桦甸县农村中,“经营地主”(也叫二地主),在大多数屯子中都占统治地位,政治上与敌伪势力相勾结,经济上扣配给、瞒出荷、抓劳工、派官车,敲诈勒索,巧取豪夺,其剥削程度,比出租地主还厉害。
全县划定的成份有:
经营地主:租“满拓”的土地,以招“青份”为主,个别的雇“劳金”,男劳动力不参加劳动或作辅助劳动,剥削率超过35%。
富农:与经营地主经营方式相同,但男劳动力全年参加主要劳动,剥削率在25%—34%之间。
中农:租种“满拓”土地,大部分有牛犋,男劳动力全年参加主要劳动,忙时雇用短工,有轻微剥削,剥削率低于25%。
贫农:租地种,牛犋不全,租牛、卖工,全年参加劳动。
雇农:无地、无牛犋,靠“耪青”、吃“劳金”或卖工生活,全年主要靠出卖劳动力。
各地经过查阶级,定成份,分清了敌我友,明确了团结和斗争的对象,为向封建势力发起冲锋做好了临战前的准备。七区查阶级、定成份之后召开了贫雇农大会,预计7天的会只开了3天。散会的当天晚上,远道的代表连鞋也不脱,躺在炕上核计屯里该斗谁,鸡刚叫就出发,回本屯斗争地主。八道河屯的贫雇农、妇女、儿童等群众,手拿扎枪、麻绳,到被斗对象家去抓地主、坏蛋,全屯掀起了斗争地主、富农和坏蛋的高潮。
1947年11月6日到25日,全县多数村屯把能抓到的斗争对象都抓到村农会,普遍召开了诉苦大会。通过诉苦大会,进一步从政治上把剥削阶级搞臭,把他们的威风打掉。一区(城关区)永吉村召开了斗争大地主丁同勋的诉苦斗争大会。
丁同勋是桦甸县城东一带的一霸,他不仅依仗他弟弟丁同信当伪区长而和日寇勾结,霸占了苏密沟、贾家屯一带的好地,还和土匪头子“占山好”来往密切,为其窝藏赃物,从中大发横财。他为人面慈,但心却狠毒,手段毒辣,群众无不恨之入骨。斗争他的这一天,全村500多贫雇农,高举红旗,敲锣打鼓,早早来到会场。会场主席台上方用大字写着:“土地还老家,牛羊归旧圈,挖掉穷根扎富根,团结起来力量大。”的横幅标语。丁同勋外逃,其弟丁同信被五花大绑跪在台下。当大会主席宣布诉苦斗争大会开始后,贫雇农纷纷上台控诉丁家的罪行。贫农张义愤怒地说:“你依仗官势,一回又一回地抓我当劳工,那时我哪敢说个不字。你们兄弟好几个,为啥不出劳工?我当劳工,地没人莳弄,害得我屋里的缺吃少穿,得病治不起,活活给折腾死了。今天我要跟你算账,我要报仇!”接着又有人揭发他向贫雇农郭寿岐逼债,逼得郭寿岐卖了3岁的儿子还债,他的老婆因想儿子得病死去。郭寿岐无法过下去,想回山东老家,由于连愁带气,死在半路上。贫雇农家家有本血泪账,血泪的控诉,激起了贫雇农的满腔义愤,“一切照土地法办事!”“坚决打倒大地主丁同勋!”等口号声响成一片,诉苦的人一个接着一个。会后,在武装民兵的看押下,给丁同信戴上写有“恶霸地主”的高帽游行示众。
通过开展诉苦斗争,封建势力被打下去了,贫雇农进一步提高了阶级觉悟,中农也开始靠近农会。一些隐藏的国民党地下军,也在农会的强大威力下,坦白登记。全县呈现出贫雇农当家做主闹革命,群众热火朝天搞斗争的大好形势。
在此基础上,为了使广大贫雇农在经济上彻底得到解放,中共桦甸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要求,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做到耕者有其田。在数量上填平补齐;质量上抽肥补瘦。即:以村为单位,将所有的公、私土地,打乱后经过丈量,按人口平分。一个屯内,如果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数量低于全村分配水平,进行统一调剂,达到填平补齐。土地质量好坏合理搭配,实行抽肥补瘦。
在分地过程中,各地认真贯彻“首先满足贫雇农要求”的政策。在农会的领导下,做到人分等,地分级,按等级差别分配。贫雇农、烈军属分好地,分近地,贫雇农中的单身汉一人分2份,父子2人分3份。中农、富裕中农、二流子分一般地(中农分得与原租种土地质量基本一致的土地,或原经营的土地不打乱平分,只在数量上找平。二流子、坏蛋分中等地,但地权不归本人所有,并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荒弃,否则收归公有)。地主、富农分次地、远地,给生活出路。地分级是以常年产量为标准,基本分3级,个别分4级。以2级地为标准,好地常年产量高,在数量上少分,孬地常年产量低,在数量上多分。
到1948年春耕前,全县26250户111297口人共分得土地48097垧,平均每户分得1.83垧,每人分得4.31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从根本上结束了地主、富农占有大量好地,贫雇农没有土地或者仅有少量孬地的不合理局面。
1948年10月以后,为了确保农民土地所有权,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给翻身农民发放了土地执照。广大农民纷纷扎彩车,兴高采烈地去领地照。回到家中,搬倒了佛像,端端正正地挂上毛主席像和《土地执照》。他们满怀激情地说:“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今天,毛主席和共产党真是咱穷苦人的大救星!”并表示,一定要给毛主席共产党争光,今后加倍干,多打粮食支援前线。
来源:《中国共产党桦甸历史》第一卷
编辑:黄杰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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