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业务经办,你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社保关系着每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及时、准确、快捷的经办对每个参保人来说至关重要。有过社保业务办理经验的人都知道,不同的业务需要参保人,准备、提供不同的材料。那么到底需要参保人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
一与单位解除关系新参保(原集体、全民职工、下岗职工)
1、参保人招工档案;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参保人身份证。
二个人信息变更
(一)基本信息变更
1、身份证
2、户口本(曾用名)
(二)参保信息变更
1、劳动合同
2、个人档案
三在职死亡
1、死亡证明;
2、火化收据;
3、户口本或身份证;
4、领取人身份证;
5、领取人邮储银行卡;
6、亲属关系证明
四工伤死亡
1、死亡证明;
2、火化收据;
3、户口本或身份证;
4、领取人身份证;
5、领取人邮储银行卡;
6、亲属关系证明。
五离退休死亡
(一)在医院死亡,火化人员
1、医学死亡证明;
2、火化收据;
3、死亡人员工资折/卡及身份证;
4、经办人员身份证。
(二)在医院死亡,土葬人员
1、医学死亡证明;
2、土葬罚单;
3、死亡人员工资折/卡及身份证;
4、经办人员身份证。
(三)在家死亡,火化人员
1、街道开具死亡证明;
2、火化收据;
3、死亡人员工资折/卡;
4、死亡人员身份证;
5、经办人员身份证。
(四)在家死亡,土葬人员
1、街道开具死亡证明;
2、土葬罚单;
3、死亡人员工资折/卡;
4、死亡人员身份证;
5、经办人元身份证。
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桦甸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求职人员登记表;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身份证;
6、邮储银行失业金折
特别说明根据吉劳社失字13号文件第二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效期限为60日,自原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超过60日不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七关系转移
(一)转入
1、转出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身份证;
3、户口本
(二)转出
1、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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