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群众工作的天然优势,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八道河子人民法庭以巡回审判为抓手,把庭审开到群众身边,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被告石某在原告刘某处赊购化肥,欠款1.7万余元。考虑到正值农忙时节,原告、被告又均为同一乡镇的村民,且被告石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为方便群众诉讼,最大力度化解纠纷,法庭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进行巡回审理。
办案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并组织原告、被告“面对面”“背对背”进行调解,最终在乡里乡亲的见证下,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近年来,八道河子人民法庭立足“巡回审理+法律服务”模式,持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诉讼要求。
来源:吉林农村报
作者:白璐
总编:隋二龙石巍韩铁英
编辑: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