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从源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引导辖区交通参与者文明参与交通,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连月以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在近日的整治中,一名四川籍的男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交警查获,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吧!
9月18日晚22:34时,直属二大队组织警力在永丰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贵GBT2XX的白色小汽车沿着永丰大道缓慢行驶,在经过交警设立的检查点时被拦下进行检查。
当时,王某身上的酒味十分明显,且在下车后不等交警对其进行询问,便主动坦白其与朋友在聚会时喝了小半杯白酒,因要赶回位于织金县的工地开工,这才大胆选择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没想到还没开出多远就被交警查获。
随后交警对王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每ml血液中含有酒精52.9mg,已经属于饮酒后驾驶。
根据王某主动交代,其在今年8月时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织金县被交警查获,本次被查已经属于二次酒驾。
经核查,在年8月15日,王某曾因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织金县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由于其驾驶证目前还处于满分状态,并被织金县公安部门交警暂扣,此次被查获,王某因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驾驶证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处罚款人民币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ND
图文编辑/赵杨审核/汪翔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