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教育学院(教研室),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各中、省直中小学校,有关高师院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吉教基一〔〕2号)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现将年度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立项课题研究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通知转至有关单位,并通知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负责教研课题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工作,认真按研究计划组织实施课题研究。于年12月10日前自行组织开题,12月31日前将开题报告报送省教育厅教学研究室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研办)。每年12月10日前须向省教研办上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三、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对课题进展情况和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总结,填写《结题鉴定书》并完成结题报告,上报课题成果。课题负责人向省教研办提出结题申请,说明结题理由、结题时间。要求课题研究时间在2年以上,5年以内。
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加强领导和管理,在时间、经费和工作条件等方面对课题研究给予支持和保障。
附件:年度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吉林省教育厅
年11月13日
(联系人:赵霞、孔凡琴联系-;电子信箱:jlsj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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