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年4月1日,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文泉主持召开了杨某某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桦甸市夹皮沟镇锦山村村委会书记、人民监督员等4名代表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和审查情况作了详细介绍:救助申请人杨某某因一起交通肇事案造成严重烧伤、骨盆骨折、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一级,且申请人家庭无法承担在抢救、治疗期间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
杨某某陈述了案件发生后的家庭情况,因其已丧失劳动能力,负载累累,生活举步维艰,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司法救助。
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同时表示,此次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实现了程序公正,体现了检察温情,司法关怀。
在今后的工作中,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公开听证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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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唐红艳、刘芮岐
摄像\钱川
编辑\钱川
审核\孟维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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